发布时间:2025-10-17 11:22:38    次浏览
2016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1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自2016年6月30日起,本基金实施新的管理费率。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决议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如下公告:1、2016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调整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授权委托书》、《关于调整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2、2016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3、2016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4、2016年7月1日披露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2 基金产品概况■§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③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15日生效,至报告期末不满一个季度。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15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不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小幅贬值,美国再次推迟加息。国内经济进入“L”型筑底阶段,4月份房地产投资回落、GDP增速预计在6.6%左右,稳经济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地。改革的预期回落,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攻坚。从中观的层面看,一些消费品行业(如食品、农业)、国家大力扶持行业(新能源汽车、储能)以及供给侧持续优化行业(煤炭、钢铁等)的基本面正在发生着积极变化,有些已经体现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因此4月份财报行情也显示了市场对于自下而上甄选个股的侧重。整体上看,报告期内,上证综指下跌2.47%,深成指上涨0.33%,创业板指下跌0.47%。根据wind的数据统计,报告期内,仅传媒、休闲服务、钢铁、地产行业微幅下跌,涨幅居前的行业有军工、汽车、电子、食品、有色、家电、电气设备、计算机、轻工等。概念板块中,次新股涨幅接近300%,另外冷链物流、芯片国产化、稀土永磁、OLED、智能物流、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板块的涨幅超过30%。从涨幅居前的板块来看,市场风险偏好略有提升,行业景气度高和业绩确定性较强的板块更受到市场的青睐。本基金于2016年4月15日成立,并于4月底完成低仓建设,股票持仓比例小于10%。该基金于6月初开始参与新股询价与申购。本基金股票仓位的建立主要是基于保本基金的配置策略,即自下而上的选择基本面优质、业绩稳健且近期存在超预期可能的标的进行配置,行业上更加侧重医药、消费品行业以及今年景气度明显提升的农业。基本面方面,上半年在天量社会融资的推动下,经济基本面较为平稳。但是代价也是显著的,目前增量M2与增量GDP之比回到了2009年的高点,加杠杆的主力是居民改善性需求购房和地方政府。即使是在如此巨量的投放之下,民间投资的活力仍然没有释放,5月民间投资超预期下滑,价格层面上PPI环比改善2个月之后出现走弱。政策面上,央行在2月29日降准,并于3月份降低了mlf的利率,但在4月份mlf操作时回到了2月份的利率水平。汇率层面,随着美元指数的走弱和英国意外退欧的冲击,人民币汇率从年初的6.5调整到6.7附近,市场反应比较稳定。上半年债市的调整,利率债调整的触发点是天量信贷投放,信用债调整的触发点是4月铁物资事件,中间伴随着摸底理财、MPA考核、营业税改增值税、八项规定、基金子公司去杠杆、券商资管新规、交易所调整质押率等各种传闻。五一过后,营改增金融债收税的传闻被证伪,5月利率债修复。端午节过后,随着对资金面担忧的缓解,信用成交逐渐活跃起来。6月下旬英国意外退欧,利率债大涨,之后好资质信用债进入抢券模式,信用债已经部分突破3月份的高点。下半年的机会在于为稳住经济进一步货币宽松的预期;下半年的风险在于油价反弹带来的通胀回升,但是触发央行收紧的概率不大。城投债由于债务置换的存在,成为市场上的金边品种,拟以短久期城投和存单为底舱,配合利率债的波段操作。本组合在二季度的剧烈变化中,适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了仓位和久期调整,在4月底和5月逐步加仓城投债,并在5月初和6月末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9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2%,高于业绩比较基准2.02%。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5 投资组合报告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5.11.3 其他资产构成■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15日生效。§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过本基金份额。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8 备查文件目录8.1 备查文件目录一、《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二、《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8.2 存放地点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8.3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20日